BOOK NOTES

女权辩护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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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于1792年出版《为女权辩护:关于政治及道德问题的批判》(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她在此前因驳斥埃德蒙·伯克《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而获得文名,随后用六个星期写完这部新作,为人类的一半辩护。她把书题献给前奥顿主教塔列朗,因为塔列朗在论述国民教育的小册子中承认"看到人类的一半被另一半排除在一切政治活动之外,理论上来说,这是一个令人费解的政治现象",她据此要求这位立法者同样检视女性的抽象权利。

书前作者小传(据其丈夫威廉·戈德温的回忆录写成)交代了她的早年经历:她幼年离开暴君般的父亲,做过伴护,与弗朗西丝·布拉德合办日间学校,后在伦敦出版人约翰逊处从事翻译、缩写与编辑工作,并因驳斥伯克成名。她在前言中说明写作动机:读完各种教育论著、观察父母与学校之后,她断定女性教育受忽视是她们软弱可悲的重要原因,而男性作家写的教育书把女性当作女人而非人来对待。

全书共十三章,另附前言与致塔列朗的信。中文译本为全本,由译言古登堡计划组织,常莹、刘荻、典典三位译者完成,书末有两篇译者后记;同一文件收入英文原文。本提炼以中文译文为主、英文原文互证,双语重复的段落按单一论证处理。

论证基础:理性、美德与知识

第一章以三个问题开场:人类何以超拔于禽兽?答案是理性。一个人因何卓然于世?答案是美德。人类为何有激情?经验表明人通过与欲望抗争获得知识。理性、美德与知识的多少决定一个人本性的完善程度与谋求幸福的能力。她由此建立全书的地基:美德建立在理性之上,知识经由理性的运用而来。

她把这条原则延伸到女性。既然理性是上帝赋予人类的天赋,而美德只有一个永恒的准则,那么两性的美德就应当性质相同、程度或有差别。她在第二章写下此后反复申明的立场:女性作为女儿、妻子和母亲可以承担不同的职责,但规范这些职责的原则必须与男性一致,否则美德就成了相对的概念。

她承认两性体力的差异,认为这是男性优越唯一站得住的证据,同时坚持这不能推出道德与知识的性别差异。她反复表示讨论针对女性总体,不把少数杰出女性算作她要争取的对象,也承认许多女性比她们的男性亲属更有见识。她的判断方式是条件式的:先给女性施展才能与巩固美德的空间,再来判定这个性别是否应当被认为是有理性的生物。

对"两性特质"论的批判(第二、三章)

第二章与第三章处理"两性应有不同品格"的流行成见。她逐一拆解这类论证常用的材料:弥尔顿在《失乐园》中让夏娃说"神是你的法律,你是我的法律",她指出这与同书中亚当向造物主争辩友谊必须互相对等的诗句自相矛盾;《圣经》中夏娃取自亚当肋骨的记载,她认为极少有人认真相信字面意思,其功能只是让男性用强力征服伴侣显得理直气壮。蒲柏"一旦她对我们所憎恨的一切稍有触犯"的名句,她把其中两性的处境留给有识之士判断。

她对"天生"一词的用法提出质问。卢梭和格雷戈里说女性天生爱打扮、天生喜欢洋娃娃,她认为这是把习惯当成天性。她举出女孩被关在屋里听保姆闲谈、陪着母亲梳妆的事实,说明她们模仿大人装扮玩偶是环境使然。第三章补充她的观察证据:据她自己的童年记忆与日常观察,只要不把男女之别过早灌输给孩子,女孩和男孩本可以一起玩耍;大多数表现出理性与见识的成年女性,都曾因机缘获得自由发展的机会。

第三章还处理一个生物学式的主张:博物学家说女性二十岁成熟、男性三十岁才长成。她回应说这个结论建立在把美(仅指容貌形体)当作女性成熟标志的偏见上;按法国人把心智算进美的观念,三十岁的女性才到达最完善的状态。她还说晚熟的动物最长寿、最名贵,而大自然并没有在长寿上特别眷顾男性。

女性堕落的成因(第四章)

第四章转向导致女性堕落的具体机制。她断言女性的愚行与恶行大多来自心智的狭隘,而市民政府的法律结构对培养女性理性设置了几乎无法逾越的障碍。她用类比展开:支持贵族统治的人说不能把民众当回事,否则奴隶会意识到自己的分量;她认为女性像这些人一样沉溺于眼前的享乐,最终反而轻视自由。

她列出几种具体成因:女性从幼年就缺乏条理性教育,做事凭本能而未经理性检验,因而无法从个别观察归纳出普遍结论;女性的知识支离破碎,多半来自个人生活经验,很少与经过思考提炼的经验相对照;年轻时不必与人比拼才华、不做系统的学习,才华过早用于关注琐事与仪表。她把这种教育与军人的处境并列,说军人和女性都在头脑里存够知识之前进入社会,都鲜有美德而谨守礼俗,区别只在军人多些自由和见识。

第四章最长的论证是把女性与富人放在一起比较。她引用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中描写有钱有势者性格的长段文字——那些人寻求的"不过是被观看,被照料,被施以充满同情、满足和赞许之情的注目"——说明这段描写原本针对富人,却精确适用于女性:两者都被地位与礼数限制,只能发展忍耐、温顺、随和这类消极品德。她由此论证,问题出在处境,属性随处境而变化。

对女性教育作家的逐一反驳(第五章)

第五章篇幅很长,分成五节,逐一考查当时流行的女性品格论述。

第一节处理卢梭《爱弥儿》中的苏菲。她大段摘录卢梭原文,再插入评论。她批评卢梭从体力差异直接推出女性应柔弱被动、为取悦男性而生;批评他鼓励女性用诡诈支配男性、用调情技巧修炼美德、让苏菲"把动人的之处藏起来以激起想象";批评他主张女性的宗教信仰应服从父亲与丈夫的权威。她指出卢梭自相矛盾:他一边强调爱情短暂易逝,一边让女性为"做丈夫的情人"受一整套教育。她对卢梭本人的解释带有心理推断色彩,认为卢梭的感性压倒了理性,其欲望被浪漫的自我克制逼进了想象。

第二节评福代斯博士的布道集。她反对书中让自然对男性说"看看这些微笑的、天真的生灵"之类的煽情文字,称这是对感性的炫耀,会败坏女孩的品位,也提到赫威的《沉思录》虽有违理性却仍有读者,说明流行本身说明不了什么。

第三节评格雷戈里博士的《父亲的赠女遗言》。她尊重其父爱用心,但反对他让女儿培养对服饰的癖好并称之为"天性"、劝女孩在男人面前藏起学识、永远做女人。她引用格雷戈里"男人会抱怨你有所保留"一段,指出这套表里不一的做法让她鄙视;同时她明确同意格雷戈里的另一句话:多愁善感是粗鄙而危险的弱点。

第四节举出几位女性作者的例子。皮奥奇夫人劝新婚男士警惕妻子智力进步、斯塔尔夫人为卢梭唱赞歌,她把这些称为"地道的男性观点"。她同时高度评价麦考莱夫人(凯瑟琳·麦考莱),称其为本国最有才干的女性,写作风格清晰有力,"没有表现出任何所谓的性别特质"。

第五节评切斯特菲尔德勋爵的《家书》。她反对其教年轻人过早通晓人情世故,认为这会让人心胸狭窄、压抑青春的天然热情,而热情正是伟大才能与美德的源泉。

早期观念联想与性格(第六章)

第六章引入观念联想的概念。她区分习惯性联想与即时性联想,认为习惯性联想随成长而加固,对道德品质影响很大,且往往持续终生。教育的作用部分在于提供知识,让联想变得多样;第一印象的习惯性服从,对女性品格的损害比对男性更大,因为男性可以用工作和其他需要运用理性的事务节制感情,女性则从童年起就被周围的一切反复印上关于"女性"的联想。

她由此解释一系列现象:女性被讥讽为只会死记硬背,是因为她们不被允许用自己的理性判断,只能靠背诵;女性喜欢浪荡子胜过明理之士,是因为只有浪荡子知道如何激发她们的感情。她得出的结论是:在女性被引导运用自己的理性之前,她们偏爱浪荡子不应被讥讽,那是她们所受教育的必然后果。

谦逊端庄与名声(第七、八章)

第七章重新定义谦逊端庄。她主张把它当作普遍的人类美德,而视为女性的专属品行。她区分谦逊与自卑、端庄与羞怯:谦逊的人坚定,自卑的人怯懦,浮夸的人专横;腼腆往往出于无知的胆怯,容易变成厚颜。她断言发展理性最多的女性也最端庄,因为端庄是心灵纯净,是对人类整体的感受,守着行为规范的拘谨够不上端庄。

第八章处理名声问题。她的论点是:把贞洁的好名声当作女性唯一的责任,反而削弱了道德。名声取决于旁观者与偶然因素;女性一旦失足便几乎无法重新获得尊重,而男性在放纵时仍能保有声誉,这种不对称让女性把贞洁名声当作唯一要紧的东西。她引亚当·斯密的话说明清白之人极少因未犯之罪被长期鄙视,引麦考莱夫人的观察"只有一种错误,体面的女人一旦犯了就必然要承担责罚",也提到卢克丽霞的例子:若她为保全贞洁而死而非为维护名声,后人也许不会听说她。她的结论是,公德必须由私德养成,而男性不贞是女性堕落的共同根源。

社会差异与女性的公民地位(第九章)

第九章把论证从性别问题推向社会的整体安排。她认为对财产的尊崇像被污染的泉水,让财富取代天赋与美德成为获得尊敬的手段,世袭的财富与头衔只造成懒惰。她主张社会必须更平等,否则道德无处立足,而占人类半数的女性若被锁在不平等的底层,这种平等也不会稳固。她观察英国的政治与军队,批评常备军与世袭等级对德行的腐蚀,同时声明自己无意劝女性弃女红而就刀兵,"我倒是真诚地希望能够看到刺刀变成修枝的剪刀"。

她提出女性作为公民的几条出路:学医,做医生或护士;做接生妇;学政治,把历史当作人类的历史来读;从事各类职业,免得为了生存而卖淫或为谋生而结婚。她提出应设女性国会代表的想法,同时说明当下的代议制本身只是专制的工具,辛苦的工人同样没有得到真正的代表。她强调女性的首要职责是把自己当作有理性的人,其次才是公民与母亲,而法律应当保护履行公民责任的女性,使她们不必仰赖丈夫的施舍过活。

父母之爱与父母之责(第十、十一章)

第十章讨论父母之爱。她称父母之爱可能是利己之情最盲目顽固的变体,父母常以全无理性的方式爱子女,牺牲一切相关责任来推动子女"飞黄腾达",把子女眼前的生活变得痛苦。女性因受偏见束缚,很少付出明智的母爱,要么不管孩子,要么溺爱。她提出哺乳与亲自管教作为父母之爱的具体内容,认为感情要在双方习惯性的互相关爱中产生。

第十一章讨论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她反对以"因为是父母"为由要求无条件服从,把父母的责任与子女的回报简化为对等关系:父母在孩子不能自立时给予恰当照顾,年老衰弱时有权要求同等照顾;孩子成年后,父母再以权力支配其意志就是对理性的滥用。她引洛克的话——儿童的心智若受到过分的限制与贬抑,就会失去所有的活力和勤勉——说明女孩因受到父母更多控制而变得软弱。她批评把家长权力神圣化的人,说他们要求的是盲从,合情合理的奉养只有履行了责任的父母才配得到。

国民教育计划(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提出全书最具体的方案。她先论证私人教育的局限:一个孩子只与成年人交往,容易麻木地接受现成答案;寄宿学校则养成贪吃、邋遢、放荡与欺压,假期让学生的精力耗在期盼上。她主张用国家承办的日间学校把公共教育与私人教育的长处结合起来。

方案要点包括:五至九岁的学校完全免费向各阶层开放,男孩女孩、贫富子弟同校,穿同样的衣服,遵守同样的纪律;教室周围要有大场地,这个年龄的孩子一次久坐不超过一小时;植物学、力学、天文学等科目可以在玩耍中学习,宗教、历史、政治学通过苏格拉底式谈话教授;九岁后,打算从事家务或手艺的男女分开受职业训练,早晨仍同校;有天赋或富裕的孩子继续学语言、科学、历史与文学。她赞成塔列朗小册子中的规定,让学生的言行由同学评判,教师不掌握惩罚权。她还提出把对动物的仁慈列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并断言对苦难无动于衷的人很快就会学会施加痛苦。

她论证男女同校的理由:只有两性接受同样的教育、成为伴侣,婚姻才能成为社会的黏合剂;女性成为能自食其力的公民,才能履行她们特有的责任。她预言两性共同接受教育会促进早婚,而她认为早婚对身体和德行都有益。她承认这些只是"一个计划的大纲",把方案当作建议而非成熟方案。

女性无知的具体例子与结束语(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先举出若干女性特有的愚蠢行为,再转入总结。第一节批评上层女性轻信占星算命与"催眠师"(magnetisers)的奇迹治疗:她认为这类骗术利用女性的轻信,而女性迷信它们正是因为心灵未受教育、渴望窥看未来以填补无知的空虚。她在医学方面的主张是,节欲饮食、居室通风、体育锻炼与了解人体的医生所开的少量药物,是恢复健康仅有的经得起检验的方法。这一点属于她所处的十八世纪医学语境,是她本人的论证,此处按她的说法转述,不作为公认事实采信。

第二节批评多愁善感。她认为女性被束缚在琐事上、被排除在政治与公共事务之外,于是把感情当成了大事,沉溺于小说家编造的白日梦。她主张读总比不读好,反对的是那些不锻炼理性、不规范想象的读物;她建议用嘲笑的方式纠正对小说的沉迷,由一位明智而有幽默感的人为女孩读这类作品,再拿悲壮的历史人物作对比。

第三节谈服饰。她同意卢梭说打扮是取悦人的肉体艺术,正因为如此要防止女孩沉迷其中。她比较了野蛮时代男女都装饰身体的事实,说明对穿着的关注属于人类而某一性别,女性过度热衷服饰的原因是心灵缺乏教化,且女性彼此全是竞争关系,因为她们唯一的"事业"就是取悦男性。

第四节回应"女性更富感情更仁慈"的说法。她承认女性常有强烈依恋与瞬间同情,但认为这种依附性的感情多半会转化为自私,就像孩子和兽类的感情;她同意道德家"女人很少像男人那样慷慨豁达"的判断,同时补充理由:这是狭窄视野的产物,一旦理性获得力量,心灵会随之开阔。

第五节谈母亲与育儿。她指出,既然养育下一代被公认为女性特有的责任,让女性变得无能就是违背常理。她举出母亲在孩子面前使唤仆人的例子,批评由此养成的等级意识;她断言孩子的道德基础在七岁前定型,而这段时间被认为应由女性照管,所以母亲是否具备理性直接决定孩子人格的起点。她认为管理家庭和育儿并不妨碍一位有规划的女性阅读文学、研究科学或从事艺术。

第六节总结全书。她重申:道德必须建立在不可改变的原则之上,服从理性之外的任何权威的人都算不上有理性或有德行的人;公德是私德的总和,而社会的等级之分破坏了两者的基础。她承认当今女性的愚蠢与邪恶源于无知,并据此期待"女性作风的变革"带来道德的进步。她也说明自己并不为女性的过错开脱,只证明这些过错是她们的教育与社会地位的必然结果;她以反对国教者为例,说被理性之外的权力压制的人会变得虚伪狡诈,压迫造就的性格在两类人中完全一致。

证据、限定与反例

全书是一部论战性著作,她的方法以论证与观察为主,辅以引文。她使用的证据包括:对儿童与女性的日常观察(第三章她对女孩玩耍的观察、第四章她认识的以纤弱为荣的时尚女士、第七章她对女性狎昵习惯的观察、第十三章那位不许女儿看小说的母亲);历史例证(卢克丽霞、罗马皇帝、路易十四、法布里西乌斯、华盛顿);同时代人著作的引文(亚当·斯密论富人、休谟论法国女性、洛克论儿童、约翰逊对"感性"的定义、莱布尼茨论错误、斯威夫特);以及若干当时的知识来源,如普利斯特里称多数伟人寿命过四十五岁、福斯特《南海诸岛游记》中关于出生性别比与多妻制的观察(她据此提出欧洲男性新生儿与女性的比例约为105比100,用以反驳多妻制是自然法则的论点)。

作者自己划定了论证的边界。她多次声明谈论的是女性总体,不否认例外,也不为少数杰出女性争取特殊地位。她承认体力差异,坚持这不能推出道德与知识的性别差异。她对未来的判断带着条件——"直到...再来判定"——并承认有些设想可能被当作脱离现实的梦想。她对卢梭私生活的解读(推测卢梭贬低女性是为了替自己对特丽莎的感情辩护)是她本人的推断,依据是她转述的特丽莎行为。她关于哺乳有益、早婚有益、七岁前性格定型、催眠术无效等说法,都属于十八世纪语境下她个人的主张,本提炼不做医学或科学事实采信。

反例也出现在她自己的行文中。她在第四章承认许多贫苦女性靠双手养育儿女、维持家庭,在底层看到最多的美德;她承认男性中同样有人因地位与财产而缺乏理性;第十二章承认寄宿学校也偶尔培养出好学者,代价是一大批孩子的健康与品德。这些限定让她的论证保持"性格随处境而变化"的形态:同一个处境,不论性别,都会产生同一种性格。

可迁移的问题与方法

把这部书的论证拆出来,有几组可以独立使用的工具。

第一,"天性"与"养成"的检验。她反复质问"天生"一词的用法:被关在屋里陪母亲梳妆的女孩喜欢洋娃娃,这是环境还是天性?她的检验方法是改变处境观察结果,再用对照组反推——军人与女性、女性与富人、反对国教者与女性,是她反复使用成对的对照。

第二,归因到处境。她主张女性的狡猾、虚荣、善变是压迫的结果,并给出机制:被剥夺合法权利的人会用非法的狡计取回一点权力。这套归因方式可以迁移到任何被限制的群体,书中以反对国教者为例。

第三,把"伴侣"当作教育的标尺。她的核心论证是一句话:如果女性不能通过教育成为男性的平等伴侣,人类知识的进步就会停滞,因为真理必须适用于所有人。这个论证把女性权利问题接到普遍的理性与真理问题上,依靠论证而不依靠同情。

第四,公共政策的细节化。第十二章的日间学校方案从校舍、课时、科目、教师选任到学生评议都给出具体安排,属于可检验的提案。它的前提——男女同校、贫富同校、免费开放——在今天关于公共教育的讨论中仍可直接对照。

版本与材料说明

本文件收录的内容依次为:译者序、前言、作者小传、致塔列朗的信、正文十三章、译者后记两篇,以及对应的英文原文。作者小传注明取自戈德温的回忆录;两篇译者后记写于2014年,交代翻译缘起、三位译者的分工(常莹负责第一章至第三章与第十二章及统筹,刘荻负责前言、第六章至第十一章与第十三章,典典负责作者小传、第四、五章与全书注释),并记录了当时译言古登堡计划"她的国"专题引发的争论。这些文字属于译者的补充叙述,与沃斯通克拉夫特的正文区分开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