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在 1845 年出版这部自传,英文书名为《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Frederick Douglass, an American Slave》,扉页注明"本人亲笔"。全书以第一人称叙述他作为马里兰奴隶的经历,止于 1841 年 8 月 11 日在南塔克特废奴大会上的第一次公开演讲。书末署名"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落款林恩(Lynn, Mass.),1845 年 4 月 28 日。
这本书由波士顿反奴隶制办事处(Anti-Slavery Office, No. 25 Cornhill)出版,1845 年按美国国会法案在麻萨诸塞地区法院书记官处登记版权。全书包含威廉·劳埃德·加里森(William Lloyd Garrison)的序言、温德尔·菲利普斯(Wendell Phillips)的书信、正文第一章到第十一章、道格拉斯本人的附录,以及一首仿赞美诗体的仿作诗(A Parody)。加里森的序言落款 1845 年 5 月 1 日,菲利普斯的信落款 1845 年 4 月 22 日。
道格拉斯写这本书的直接动因与他的公开身份有关。他 1838 年逃到北方后,作为废奴运动的演说家四处演讲,许多听众怀疑他是否真的当过奴隶,于是他写下这部自传,用可核验的经历回应怀疑。这层背景见于原书前置的无署名生平简介;加里森的序言则声明,道格拉斯公开了出生地、声称占有他的人的名字,以及被指犯罪的奴隶主和监工的名字,因此他的陈述如果虚假,很容易被推翻。
书的结构与叙述位置
正文十一章按时间顺序推进。第一章到第四章写作者在塔博特县的童年和在 Colonel Edward Lloyd 种植园上的见闻;第五章到第八章写巴尔的摩岁月、学会读写、财产分割和迁往 St. Michael's;第九章写 Thomas Auld 家与 Covey 农场的一年;第十章是全书最长的一章,写与 Covey 的对峙、Freeland 家的主日学校和 1835 年失败的逃跑计划;第十一章写 1838 年成功逃跑和北方的开端。
叙述者位置决定了这本书的材料性质。道格拉斯既是当事人也是记录者:大部分事件是他亲眼所见或亲身经历,例如 Aunt Hester 被鞭打、Demby 被射杀、与 Covey 的搏斗、Easton 监狱的经历;少数事件来自社区传闻,例如 Lanman 用斧头杀死两名奴隶、Giles Hicks 的妻子打死一名少女、Bondly 射死采牡蛎的老人。道格拉斯在转述这些传闻时没有提供目击者姓名。他还明确承认自己不知道确切的出生年份,在第一章里说"我从来没见过任何包含我年龄的可靠记录",只能凭主人 1835 年说他大约十七岁来推断。文件末尾有一段编者附记,补充他出生于 1817 或 1818 年,并概述了他后来的经历:内战期间为麻萨诸塞第 54 和第 55 团招募黑人,战后担任过圣多明各委员会秘书、哥伦比亚特区地契登记官、驻海地公使,另著有《My Bondage and My Freedom》(1855)和《Life and Times of Frederick Douglass》(1881),1895 年去世。
种植园的规模、口粮与监工
Colonel Edward Lloyd 的家园种植园养着三到四百名奴隶,下辖二十多个农场,道格拉斯说 Lloyd"据称拥有一千名奴隶",并认为这个估计没有夸大。作者在其中度过了两年童年。所有农场的木工、铁匠、制桶、织布、磨面都在家园种植园完成,奴隶们把它叫作"大宅农场"(Great House Farm)。
作者记录了口粮和衣物的具体数字。成年奴隶每月领八磅猪肉或等量鱼、一蒲式耳玉米粉;每年衣物包括两件粗亚麻衬衫、一条亚麻裤子、一件外套、一条冬季粗布裤子、一双袜子和一双鞋,总值不超过七美元。不能下地干活的儿童每年只有两件衬衫,穿坏之后要赤身等到下一个发衣日;七到十岁的孩子,无论男女,一年到头几乎赤身。庄园不提供床铺,奴隶只有一条毯子,睡在冷湿的地板上。真正的困难在于缺少睡眠时间:一天的田间劳作结束后还要洗衣、缝补和做饭,许多人把睡觉的时间用来准备第二天。
监工的更替提供了一个对照组。Mr. Severe 残暴嗜鞭,临死时仍在咒骂;继任的 Mr. Hopkins 被奴隶称为"好监工",他也会鞭打,但看起来不以打人为乐;Hopkins 之后是 Mr. Austin Gore,作者形容他"狡猾、残忍、顽固",是奴隶们最怕的监工。轮到大宅农场领口粮时,奴隶们会在林中放声唱歌。
奴隶歌曲的含义
道格拉斯在第二章专门讨论奴隶唱歌的现象。北方有人把奴隶的歌声当作满足和幸福的证据,他断言这是最大的误解:"奴隶最不快乐的时候唱得最多。"他写道,奴隶的歌曲表达的是内心的悲伤,唱歌之于奴隶就像泪水之于一颗疼痛的心;他小时候并不理解这些歌的深意,因为自己身处其中,离开种植园后才明白那些曲调"是对奴隶制的证词,是祈求上帝解脱锁链的祷告"。
暴行与法律真空
第四章集中记录作者在塔博特县听到和见到的杀人事件,并反复指出一个法律现实:在当地的法院和社区眼中,杀死一名奴隶或任何有色人并不算犯罪。
- 监工 Gore 鞭打奴隶 Demby,Demby 为躲避鞭打跳进溪流,站在齐肩深的水里不肯出来。Gore 宣告要数三声,数完之后端起滑膛枪,当场把 Demby 打死。Gore 的辩解是 Demby"变得无法管理",若不处置会破坏庄园秩序;这个说法被 Lloyd 和 Anthony 接受,事件没有经过任何司法调查。
- St. Michael's 的 Thomas Lanman 用斧头砸碎一名奴隶的脑壳,共杀死两名奴隶。Lanman 本人会笑着夸耀这件事。
- Giles Hicks 的妻子因为一名看婴儿的少女睡着、婴儿啼哭,用壁炉边的橡木棍打断少女的鼻梁和胸骨,少女几个小时后死去。验尸官判定她死于殴打,逮捕令发出但从未执行。
- Mr. Beal Bondly 因一名 Lloyd 庄园的老人越界采牡蛎,用步枪当场将其射杀。事情很快被压下。
作者补充了一句当时流传的话:"连白人小孩都说,杀死一个 nigger 值半美分,埋一个也值半美分。"他还指出,按照奴隶法典,黑人证人没有资格就任何针对奴隶的暴行出庭作证,因此奴隶在法律上得不到实际保护。
巴尔的摩:学会读写
道格拉斯大约七、八岁时被送到巴尔的摩,到 Hugh Auld 家当仆役,照料小 Thomas。他在第五章末尾把这次离开视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件之一,说如果当年没有被选中去巴尔的摩,自己今天可能仍戴着锁链;他认为自己被选中近乎神意的安排,并选择如实写下这个看法,即使它可能被看作迷信或自我中心。
Hugh Auld 的妻子 Sophia 起初教他认 ABC。Hugh 发现后立即禁止,对妻子说出那段后来广为人知的话:"如果你给一个 nigger 一寸,他会拿去一尺。……学习会让最好的 nigger 也变坏,让他永远不再适合当奴隶。"道格拉斯写道,这些话深深烙进他心里,让他第一次理解了白人奴役黑人的机制,也让他看清了通向自由的道路;他承认自己在识字这件事上,几乎同样受益于主人的敌意与女主人的善意。
禁令之后,道格拉斯改用其他办法继续学。他在街上把面包分给贫穷的白人小孩,换他们教他识字;他被派差时随身带书,挤出时间学一课。大约十二岁时,他得到一本《哥伦布演说集》(The Columbian Orator),书里有一段主人与逃奴的对话和谢里登(Sheridan)为天主教解放所作的演讲。他反复阅读这些文本,从中获得了表达思想的语言,也获得了反驳奴隶制论证的武器。
学写字的过程同样来自观察。他在船厂看见木匠在木料上标 L、S、LF 等字母,便临摹这些字母,再通过跟会写字的男孩打赌来学;后来又用粉笔在木板围栏、砖墙和路面上练字,并照着 Webster 拼写书的斜体字抄写,最后模仿小 Thomas 的描红本笔迹。他在第七章末尾说,经过数年努力,他终于学会了写字。
思考带来的痛苦
道格拉斯在第七章详细写了他学会读写之后的心理状态。他写道,读得越多,越厌恶奴役者,把他们看作一群"抢掠成性的强盗";但这份清醒带给他痛苦:"学识字像诅咒,而不像祝福。它让我看清了自己悲惨的处境,却没有给我逃出深渊的梯子。"他在痛苦中一度羡慕同伴的愚钝,甚至愿意自己是一头畜生,只为不再思考。这种无法摆脱的思考是他对奴隶制最尖锐的观察之一。
他在第十章把这条观察总结成一句可检验的规律:"要使一个满足的奴隶,就必须使他成为不思考的奴隶。必须蒙住他的道德和心智之眼,尽可能摧毁他的理性能力。"他同样注意到,条件改善会增加而非减少不满:在 Gardner 船厂忙碌时他几乎忘记自由,一闲下来,关于自由的念头又涌上来。
财产分割与祖母的命运
第八章写 Captain Anthony 去世后,奴隶像马、羊、猪一样被估值和分配。道格拉斯被召回参与估值,亲眼看见"银发的老人和活泼的少女"接受同样无礼的检查。他分到 Mrs. Lucretia 名下,随即被送回巴尔的摩,躲过落入以残暴著称的 Andrew 之手。
Mrs. Lucretia 与 Andrew 相继去世后,老主人的全部财产落入陌生人手中,没有一个奴隶获得自由。道格拉斯以最强烈的愤慨写祖母的遭遇:她为老主人服务了一生,用她繁衍的子孙填满庄园,却在自己年老、失去价值之后被送到树林里的一间小屋,带一个泥砌的烟囱,"以孤独的方式自谋生计"。他引用惠蒂尔(Whittier)的诗句描述被卖掉离散的后代,并以一个设想的画面结束:祖母独自在昏暗的余烬前倒下死去,身边没有子女或孙辈为她合上眼睛。
St. Michael's 与宗教
1832 年 3 月,道格拉斯被转到 St. Michael's 服侍 Thomas Auld,第一次在七年多后重新挨饿。Thomas Auld 是凭借婚姻获得奴隶的"入赘奴隶主",作者形容他吝啬、残忍而怯懦,缺乏驾驭奴隶的能力,连奴隶都很少称他"master",只叫"Captain Auld"。
1832 年 8 月,Thomas Auld 在塔博特县湾边的一场卫理公会营地聚会上"经历宗教"。道格拉斯原本希望皈依会让他变得仁慈或释放奴隶,结果都没有发生。他写道,皈依之后 Auld 反而更残忍,因为他找到了支撑暴行的宗教依据:Auld 一边用牛皮鞭把残疾女奴 Henny 打得皮开肉绽,一边引用经文辩护——"知道主人的旨意而不去行的,必受更多的鞭打"。Henny 小时候掉进火里烧坏了双手,在 Auld 眼里是一笔费用,他最后"把她放出去自谋生计"。
道格拉斯还记录了宗教在社区里的实际运作。他在 St. Michael's 参加了一个为奴隶开办的主日学校,只上了三次课,就被 Mr. West 和 Mr. Fairbanks 等班级领袖带人用棍棒驱散。他由此断言,这类奴隶主宁可见奴隶在星期天摔跤、喝酒,也不愿看见他们"像有智力、有道德、要负责任的人那样行事"。
与 Covey 的一年
1833 年 1 月 1 日,道格拉斯被租给 Edward Covey 一年。Covey 以"驯服年轻奴隶"著称,这个名声让他能廉价雇到人手;他同时是卫理公会的成员和班级领袖。第一周内道格拉斯就被鞭打得皮开肉绽,随后六个月里几乎没有一周不挨打。
Covey 的统治手法是出其不意。他会在下午睡觉,傍晚精神饱满地出来驱赶奴隶;他总从草丛、篱笆和树后偷偷靠近干活的奴隶,因此被私下叫作"蛇"。奴隶们黎明前就要下地,一直干到天黑,吃饭时间常不足五分钟。道格拉斯写道,这六个月是他"喝下奴隶制最苦残渣"的时期:他被彻底打碎,"身体、灵魂、精神都被打碎了",想读书的念头消失了,眼中的光灭了,"一个人被变成了畜生"。
1833 年 8 月的一天,他在扬麦时中暑倒下,Covey 用木板打破他的头,命令他站起来。他第一次决定向主人 Thomas Auld 申诉,赤着脚走了七英里到 St. Michael's,从头到脚沾满血。Auld 拒绝了他的请求,让他第二天一早回到 Covey 那里,还警告他再提此事就要亲自鞭打他。他回来时,Covey 又拿着牛皮鞭等他,他躲进玉米地,一整天没回家。
当天夜里他遇到 Sandy Jenkins,Sandy 给他一种"根",说放在右侧口袋里,白人就没法鞭打他。道格拉斯起初不信,但为了让对方高兴而收下。星期一清晨,Covey 在谷仓里要绑他,他突然决定反抗,一把掐住 Covey 的喉咙,两人搏斗了近两个小时,期间他还踢伤了前来帮忙的 Hughes。Covey 最后放开他,说自己没打过他多少——事实上 Covey 没有从他身上打出一点血,反而是他自己出了血。
道格拉斯把这场搏斗称为"我作为奴隶的生涯的转折点"。他的解读是:搏斗重新点燃了他心中自由的余烬,唤起了他对自身男子气概的意识,此后"形式上我或许仍是奴隶,实际上我再也不能被当作奴隶"。他还分析了 Covey 为何不把他送到鞭刑柱:Covey 作为"一流的监工和驯奴者"的名声经不起公开鞭打一名十六岁男孩的检验,为了保住名声,他放过了他。道格拉斯同时承认,这个解释他自己也不完全满意。此后六个月,Covey 再也没有动手打过他,直到 1834 年 1 月 1 日租期结束。
圣诞假日的作用
道格拉斯在第十章对圣诞假日做了一段分析。他写道,假日被称作奴隶主的恩赐,实则是整套欺诈的一部分:奴隶主鼓励奴隶在假日里酗酒、赌博、打架,让奴隶把自由误认为放纵,从而厌恶自由。假日起着安全阀的作用,疏导被奴役者的反抗精神;他说如果奴隶主一夜之间废除这个惯例,他毫不怀疑奴隶会立刻起义。
Freeland 家的主日学校与失败的逃跑
1834 年 1 月 1 日,道格拉斯转到 William Freeland 的农场。Freeland 自己只拥有两名奴隶(Henry 和 John Harris),其余人手靠租用。道格拉斯称他是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之前遇到的最好的主人":食物足够,时间够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且不像 Covey 那样假装虔诚。
在 Freeland 家,道格拉斯开办主日学校教奴隶识字,最多时超过四十名学生。他写道,学生们每次来上课都可能被抓去挨三十九鞭,他们来是因为想学。他教了近一年,知道至少有一名学生后来通过他的帮助获得自由。
1835 年,道格拉斯决定逃跑,并说服 Henry、John、他的舅舅 Henry Bailey 和娶他姨妈的 Charles 一起行动。计划是趁复活节假期前的星期六晚上,划一条 William Hamilton 的独木舟沿切萨皮克湾北上,在湾顶弃船上岸,靠北极星指引走出马里兰。他为每人写了一张通行证,署上 William Hamilton 的名字。出发前两天,他在田里突然对 Sandy 说:"我们被出卖了。"
星期六清晨,Hamilton 带着三名治安官赶到。Henry Harris 拒绝被绑,一把打掉了两名治安官手里的手枪,直到被众人合力制伏。道格拉斯趁乱把通行证丢进火里烧掉。他们被押往 Easton 监狱,路上他让大家各自处理掉通行证,约定"什么都不承认"。监狱里挤满了来看货的奴隶贩子。假日结束后,Hamilton 和 Freeland 把其余四人带回家,只把道格拉斯留在监狱里。他以为自己会被卖掉。一周后 Thomas Auld 来到监狱把他带走——原本打算送他去阿拉巴马,后来改变主意,把他送回巴尔的摩学一门手艺。
造船厂、捻缝与法律
回到巴尔的摩后,道格拉斯先被租到 William Gardner 的造船厂学捻缝。船厂当时正赶造两艘号称给墨西哥政府的大型军舰,没有时间教他手艺,他被当作跑腿的使唤,要听从约七十五名木匠的指挥。
白人木匠因为拒绝与自由黑人木匠一起工作而罢工,迫使 Gardner 解雇黑人。道格拉斯作为学徒受到排挤,与四名白人学徒发生打斗:他被撬棍打中头部,左眼被一脚踢得几乎失明。打斗发生在约五十名白人木匠眼前,没有一人劝阻,还有人喊"打死这个该死的 nigger"。
他回家向 Hugh Auld 申诉。Auld 带他去见 Esquire Watson,得到的答复是:除非有白人出面作证,否则不能发出逮捕令;"即使我当着上千有色人种的面被杀,他们的证词加在一起也不足以逮捕凶手之一。"没有人愿意为黑人作证,此事不了了之。道格拉斯写道,在巴尔的摩这座"信奉基督教的城市",这种状况一直如此。
Hugh Auld 随后把道格拉斯带进自己当工头的船厂,让他学捻缝。一年之内他学会了手艺,成为技术最好的捻缝工之一,每天挣 1.5 美元,每周带回六到九美元,全部交给 Hugh。他写道,他每周把辛苦挣来的钱全部交给主人,理由只有一个:"他拥有从我这里拿走它的权力。公海上脸色狰狞的海盗的权利,与此完全相同。"
逃跑(1838)
第十一章开头,道格拉斯声明他不会把逃跑的细节全部写出来。他给了两个理由:详细写会连累帮助过他的人;会让奴隶主提高警惕,堵住其他奴隶逃跑的路。他批评一些北方朋友把"地下铁路"公开宣传成"地上铁路",认为这种公开做法帮不了逃亡者,反而让奴隶主学到更多防范手段。他写道:"我要让无情的奴隶主对奴隶逃走的办法一无所知。"
1838 年春,他向 Thomas Auld 请求"租用自己的时间"被拒绝,随后向 Hugh Auld 请求获准,条件是每周交三美元,自理工具、食宿。他自五月起租用时间,直到八月,攒下一点钱。一次去营地聚会迟交了一周的租金,Hugh 收回许可。道格拉斯把 1838 年 9 月 3 日定为逃跑日,并在随后三周照常上工、照常交钱,好让 Hugh 放松警惕。
1838 年 9 月 3 日,他成功到达纽约,没有遇到任何阻拦。他拒绝说明自己采用的路线、方向和交通工具。他描写刚到自由州时的感受:像被军舰从海盗手里救下的水手,又像从狮群中逃出的人;但这份兴奋很快消退,巨大的不安全感与孤独随之而来——在几千人中间,他不敢向任何人吐露身份,因为害怕遇到为赏金抓逃奴的人。他给自己立下的座右铭是"不要相信任何人"。
David Ruggles 找到他,把他带到自己在 Church 街和 Lespenard 街拐角的寄宿处。Ruggles 当时正忙于著名的 Darg 案,同时帮助多名逃亡者。Ruggles 建议他去新贝德福德(New Bedford)。道格拉斯的未婚妻 Anna Murray 从巴尔的摩赶来,1838 年 9 月 15 日,牧师 J. W. C. Pennington 在 Ruggles 等见证下为他们主持婚礼。
到达 New Bedford 后,道格拉斯再次改名。他从母亲那里得到的名字是 Frederick Augustus Washington Bailey,逃亡途中先后用过 Stanley 和 Frederick Johnson,最后因为当地姓 Johnson 的人太多,由 Nathan Johnson 根据他正在读的《湖上夫人》(Lady of the Lake)替他取姓 Douglass。他在书里说明保留"Frederick"这个名字是为了保持自我认同。
他在 New Bedford 的见闻纠正了自己对北方的想象。他在马里兰时以为北方人不拥有奴隶所以都很穷,到达后才发现 New Bedford 的码头停满大船,花岗岩仓库堆满货物,许多逃离奴役不到七年的黑人住得比马里兰大部分奴隶主更好。他在抵达后第三天找到第一份工作——往驳船上装鲸油,并说那是他第一次为自己和自己新婚的妻子干活,"我是我自己的主人了"。
New Bedford 的白人捻缝工拒绝与他一起工作,他转而干各种杂活,锯木、铲煤、扫烟囱、滚油桶,干了将近三年。到达大约四个月后,他订阅了加里森的《解放者》(The Liberator),称这份报纸"成了我的肉和我的饮料"。1841 年 8 月 11 日,他在南塔克特的废奴大会上,经 William C. Coffin 劝说,第一次公开发言。他写道,那是一个沉重的十字架,他勉强拾起;他说了短短几句之后感到几分自由,此后一直为同胞的事业演讲。
附录:对"奴隶主宗教"的区分
正文多处抨击南方宗教,道格拉斯在附录里划清界限。他声明自己反对的是"这片土地的奴隶主宗教",与真正的基督教无关;他爱基督那纯净、和平、不偏袒的基督教,因此恨这片土地腐败、鞭打女人、抢掠摇篮、虚伪的基督教。他称把这片土地的宗教称为基督教,是"一切误称的顶点、最大胆的欺诈、最恶劣的诽谤"。
他用一连串对仗列举这种宗教的悖论:牧师一边讲道一边鞭打,班级领袖一边收奴隶的血汗钱一边教人得救之路,卖他姐姐去卖淫的人以虔诚的贞洁卫士自居,宣扬读经是宗教义务的人却禁止他学认字。他引用《马太福音》中责备法利赛人的段落,说美国的教会"滤出蠓虫,吞下骆驼",与奴隶主联合的教会正是他要作证的靶子。
书末的 A Parody 是一首仿赞美诗体的诗,用赞美诗"heavenly union"的韵脚,讽刺"敬神的奴隶主"一边唱着天国团契,一边鞭打、贩卖奴隶。
材料来源与证据等级
作为回忆录,这本书的证据主要来自作者本人的直接记忆。大部分事件是亲身经历或亲眼所见(Aunt Hester 挨打、Demby 被杀、与 Covey 搏斗、监狱经历),少数是听来的社区传闻(Lanman、Hicks 之妻、Bondly 的杀人事件),道格拉斯没有为这些转述提供目击证人。加里森作为较早接触道格拉斯的白人废奴派,在序言中为全书真实性和写作方式背书,并具体声明道格拉斯披露了人名地名、陈述可被查证;菲利普斯则强调,道格拉斯来自公认"条件较好"的切萨皮克地区,他的经历代表奴隶制最好的一面,读者可以据此想象更南方的景象。
书中没有使用档案、法庭记录或他人证词来支撑叙述;唯一的文件性材料是婚礼证书的抄件,以及逃跑前所写通行证的回忆文本。年龄、日期等数字部分来自作者的记忆和推断:第一章说他不知道确切年龄,只凭主人 1835 年的话推断;第九、十章起才给出可查的日期(1832 年 3 月到 St. Michael's、1833 年 1 月 1 日到 Covey 家、1834 年 1 月 1 日到 Freeland 家)。编者附记补充他出生于 1817 或 1818 年。
最后,这本书 1845 年出版时的处境构成一条叙述限制。作者明确隐瞒了逃跑的具体路线和帮助者,并解释了理由。因此第十一章在关键时刻留下空白,读者无法仅凭本书复原他逃亡的完整经过。
可以迁移的观察
- Hugh Auld 的"给一寸拿一尺"禁令让道格拉斯明白,奴隶主最忌惮的是奴隶学会思考;他本人从这条禁令里看懂了通向自由的方向。
- 奴隶唱歌最多的时候最不快乐,歌声是对奴隶制的控诉;把歌唱当作满足的证据,是把情绪的表象误认为制度的结果。
- 条件改善会增加而非减少不满。被允许承担自由人的责任(租用时间)让他更渴望自由,这与"快乐的奴隶已经绝迹"的观察互相印证。
- 看似仁慈的假日放纵起着安全阀的作用,让奴隶把自由误认为酗酒放纵;制度用这种方式消化反抗情绪。
- 黑人证词不被采信,使针对奴隶的杀人行为几乎不受惩罚;道格拉斯反复用这个法律事实解释凶手逍遥法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