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 NOTES
风格感觉
史蒂芬·平克
平克是认知科学家,也是长期写作非虚构书籍的作者。《风格感觉》是他拿自己的专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认知科学——来解释写作风格的一次尝试。它针对的读者是"已经会写、想写得更好的人",覆盖从句子词序到段落连贯、从用词歧义到语法伪规则的大量具体问题。全书六章,主线是:写作为什么困难、应该向什么方向努力、哪些障碍需要克服、哪些所谓规则可以无视。
古典风格:作者引导读者看世界
平克在第二章引入托马斯和特纳提出的"古典风格"概念,把它作为贯穿全书的参照系。
古典风格的核心隐喻是观看。作者看到了读者尚未看到的东西,通过文字引导读者的视线,让读者自己发现它。文章是窗,不是墙。读者和作者地位平等,作者呈现事实,而不是在证明自己的工作有多复杂。
这个风格的对立面出现在学术文章、官僚文件、企业公告里。它们共享一些坏习惯:
- 过度元话语:用大量"本文结构如下""第一小节将……"给读者设路标,结果路标比路还多。读者在解析路标时消耗的注意力,超过了路标省下的时间。好的替代方案是直接开口说,或者用提问开头。
- 专业自恋:作者把自己研究领域的动态当成主题,而不是把领域研究的对象当成主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开头的段落,几乎没有人真正关心学者在关注什么,他们关心的是被研究的那件事本身。
- 战栗引号:在普通成语上加引号表示"我知道这词不够精确,但暂时用用"。古典风格要发出自信的声音。如果你对一个词没把握到需要加引号撇清关系,就不应该用这个词。
- 缓冲语言:随手加上"某种程度上""几乎""比较""有那么点儿",试图留退路。读者读完会觉得作者不为自己的话负责。必要的限定条件要具体说清楚("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不是含糊地四面加保险。
古典风格不等于朴素风格(把所有东西直接摆在桌面上),也不等于实用风格(满足特定读者的特定需求)。它要求作者在下笔之前就已经知道真相,再通过文字呈现,而不是用写作来厘清思路。这是一种姿态——实际上每个作者都在写作中摸索,但古典风格的目标是让文章看起来像作者早已成竹在胸。
好文章的逆向工程
第一章用四篇文章演示如何"破解"好文章好在哪里:道金斯《解析彩虹》的开头、戈德斯坦《背叛斯宾诺莎》的一段个人哲学独白、马格莉特·福克斯写的讣告三则、威尔克森《他乡暖阳》的序章。
从这四篇文字里,平克梳理出几条共同做法:
- 具体意象替代抽象概述。威尔克森没有写"黑人受到经济压迫",而是写"想找一份办公室工作的打字员,害怕在庄园主妻子附近做错一个手势就会被吊死在橡树上的男工"。抽象词汇让大脑滑过去,具体意象让大脑停下来看。
- 新鲜词汇替代陈词滥调。陈词滥调让读者关上视觉想象。当一个作者把隐喻用得太熟、把成语堆在一起时,读者只是在默念音节,不再在脑中生成图像。更危险的是:用视觉大脑关掉之后,作者自己也不再检查隐喻之间是否相互矛盾——"咬紧牙关就会打脸"这类混搭就是这样来的。
- 审慎插入不寻常的词汇。福克斯的讣告用了"萦绕不去""冷峻不屈""刀子嘴""丰乳肥臀"这些不常见的修饰词。关于写作的传统建议是"多用名词动词,少用形容词副词",但平克指出,真正的问题不是形容词,而是松散无力的形容词。精确、出人意料的词汇会让文章生动;炫耀自己其实不太懂的生僻词只会暴露浮夸。
- 句末是最重的位置。句子收尾处通常承担读者注意力最集中的信息,把重要内容放在最后,把轻的放在前面。
- 排比是古老的工具。已经读过的句法结构占用的工作记忆更少,新词进入时读者能更轻松地吸收。
知识的诅咒:为什么好人写出烂文章
第三章专门处理这个问题:你难以想象,你所知道的事情,在不知道这件事的人看来是什么样子。
这不是态度问题,而是认知结构问题。经济学家用"知识的诅咒"描述卖方高估买方信息量的现象;心理学研究在此基础上累积了一系列近亲概念:事后聪明偏见、虚假共识效应、虚幻的透明度、心盲症。共同机制是:一旦你知道某件事,你就很难回到不知道时的认知状态,也就很难准确估计别人知道多少。
诅咒有两个具体来源:
组块。人的工作记忆一次只能存储3~4个单位,但可以通过"打包"来突破这个限制。专家把大量知识打包成单一心理单元,使用时只激活标签,不再展开内容。"量化宽松"对经济学家是一个组块,对普通读者是四个需要理解的字。组块让专家思维高效,也让他们忘记别人看到的是未打包的原始材料。
功能固着。熟悉某个东西之后,我们只想它的用途,不再想它的构成和外观。心理学实验里,把一盒图钉用于固定蜡烛的人,比把"一个平整表面的容器"用于固定蜡烛的人要少很多——因为大多数人看到盒子只想到"装图钉的容器",不再注意它是一个物体。作者的处境类似:描述实验时写"后发刺激事件",因为那是思维里的标签,而不是"接着敲了一下胳膊肘"。
解法:一是把稿子给与目标读者相似的人看,真实获取反馈,而不是预测他们会有什么反应(预测通常过于乐观);二是间隔一段时间再重读自己的草稿,因为遗忘会让你更接近初次阅读者的状态。
句法树:理解句子的几何结构
第四章用最多篇幅讲语法,但出发点不是规则,而是结构理解。
平克的论点是:句子并非词语的线性排列,而是嵌套的短语树——词语组成短语,短语嵌入更大的短语,构成树形结构。写作中大量的语法错误、歧义句和难以理解的句子,根源都在于作者或读者"树盲"——失去了对整棵树的跟踪能力,只盯着眼前几个相邻词语。
几类常见的树盲问题:
主谓不一致。"The cost of the improvements have not yet been estimated"——因为"improvements"(复数)出现在"cost"(单数)和动词之间,中断了树形结构的追踪,于是写出了"have"而不是"has"。防范方法:在头脑中把主语短语压缩成中心词,再配动词,看是否仍然顺通。
并列结构不匹配。"We get the job done,not make excuses"——两个并列项一个是完整的谓语,一个是动词原形,语法功能不同。解法:把每个并列项单独提出来,检查它是否能独立成立。
格的混淆。"Give Al Gore and I a chance"——因为"Al Gore and"插在了"give"和代词之间,作者忘记了"I"此处是宾语,应该用"me"。矫枉过正的另一方向是"between you and I"——对"me and X"的过度纠正,结果在介词后用了主格。
向左分支的危险。英语主要是向右分支的语言:复杂短语出现在末端,读者解析完前面的内容再处理它,不会积压认知负担。向左分支的结构(长修饰语出现在中心词之前,如标题里的"认罪的奥运会滑冰运动员南茜·克里根袭击者布莱恩·格里菲斯")要求读者先处理一大堆修饰词,才能知道到底在说什么。
中心埋置的结构。最难处理的结构:一个从句夹在另一个从句中间。如"The view that beating a third-rate Serbian military…is hardly worth the effort is not based on a lack of understanding"——三个"is"短语嵌套在一起,读者在找到第一个"is"的动词时已经积压了大量待处理材料。解法:把嵌套的从句拆出来变成独立句子,或者用分号串联。
歧义和花园小径。读者解析句子时,会根据惯用搭配和词频做出概率最高的猜测;如果猜错了,就需要回头重新解析,造成理解迟滞。作者可以用以下方法减少歧义:保留表明句法结构的词(如关系从句前的"that"或"which");把无关但互相吸引的短语分开("a panel with four professors on sex"比"a panel on sex with four professors"更安全);适当使用标点;大声读出来检验。
连贯之弧:段落和篇章的组织
第五章的核心问题是:即使每个句子都清晰,把它们连在一起为什么仍然令人困惑?
答案是缺少连贯性。平克把连贯性的要素拆分为三类:
主题链
读者理解一段文字的首要条件是知道它的主题。心理学实验表明,同一段话在没有主题提示时几乎无法理解,得到提示后记忆量翻倍,但提示在阅读结束后才给出则没有帮助——这意味着作者必须尽早亮出主题,不能等到结尾才"揭示"。
主题确立之后,整篇文章的句子主语应当尽量与主题保持一致,形成"主题链"。平克用鸟类专家麦克·奥康纳的一篇讲苍鹭的专栏文章做范例:几乎每一个句子的主语都是苍鹭在做某件事,整篇文章的注意力因此保持集中。当主题需要转换时,过渡应当是有序的——在前一段末尾铺垫,在新段落开头明确新主题。
主题还有一个要求:主题中的事物应当是行动者,而不仅仅是话题。苍鹭在迁徙、捕猎、守候——它们是推动叙述的主角。让社会力量、结构、进程、模式做主语,读者很难想象事件在发生。
有序称呼反复出现的事物
英语的冠词系统承担了追踪事物身份的任务:第一次出现用不定冠词"a"(宣告一个陌生事物),再次出现用定冠词"the"(告诉读者"你认识这个")。代词"他/她/它/他们"也在承担同样的功能,它们传递的信号是:不必停下来重新认识这个人,你已经见过了。
对于同一事物反复出现,"优雅的变奏曲"(每次都换个新说法)是个陷阱——它会让读者怀疑是否出现了新的不同事物。合理的变化方式是用更大的类属词代替(公交车→车辆),且这个类属词要能让读者顺利反向联想到原词;或者在接连重复令人厌倦或产生歧义时才换词,而不是为了显示词汇量而换。
陈述之间的逻辑关系
一个句子如何衔接前一个句子?平克梳理了休谟三大联系原则——相似性、接近性(时间序列)、因果关系——以及语言学家对它们的细化:相似、对比、详细阐述、举例、概括、例外、时间顺序、原因、结果、归因等十多种关系。
连接词("但是""因为""因此""虽然""此外")是这些关系的显式标记,但用多少是个判断:熟悉主题的读者不需要连接词来解释显而易见的逻辑;不熟悉的读者需要。由于知识的诅咒,作者往往高估读者的熟悉程度,因此犹豫时宁可用连接词。
写否定陈述有额外的认知代价:读者必须先理解一个陈述,再给它贴上"假"的标签,而不是直接理解其肯定意义。否定句在以下情况下比较容易理解:被否定的陈述本身看上去可信(读者已经持有或可以快速生成那个观点)。如果你要否定一个读者原本就不相信的东西,先要在心理舞台上把那个观点树立为可信的,然后再推倒它。
比例均衡也是连贯性的一部分:作者用多少篇幅阐述一个观点,传递着这个观点在论证中的权重。如果九成的篇幅在为相反论点提供证据,一成篇幅支撑自己的论点,读者留下的印象将与作者的本意相反。
明辨对错:规范语法与伪规则
第六章是全书最有争议的部分,平克对传统语法规则做了系统性清理。
他的基本立场是:描述性规则(人们实际怎么使用语言)和规范性规则(有文化素养者在书面语中遵守的惯例)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但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并不对立。真正的问题是:很多被当作规范性规则传播的东西,实际上是"外婆的故事"——伪规则,建立在对英语和拉丁语的错误类比上,或者建立在某个自封专家的怪异理论上,几个世纪来最好的作家从未遵守过。
平克为每条规则提供的判断标准:
- 它有没有历史依据?是否被过去的优秀作家遵守?
- 它是否来自对拉丁语的强行类比或词源谬误?
- 实际的认真作者是否接受它?词典和语法指南怎么说?
- 遵守它是否会让句子更清晰,还是更累赘?
依据这些标准,以下是平克的结论中较有代表性的:
分裂不定式(to boldly go):没有语法依据,源于对拉丁语不定式不可分割的错误类比。副词通常应当紧邻它修饰的动词,强迫它移到其他位置有时会改变意思或制造歧义。可以分裂。
介词悬空(Who are you looking at?):伪规则,与拉丁语的刻板类比。几百年来最优秀的作家都这么写。可以用。
单数they(Everyone should do their best):不是20世纪70年代的发明,莎士比亚、简·奥斯汀、乔叟都在用。在语义上,"everyone""no one""anyone"这类量词指称的是类别,不是单一个体,"they"是绑定变项,不是指代单一先行语的代词。可以用,尤其在非正式风格和全称量词先行语时。
that与which:禁止限制性从句用"which"是福勒1926年的白日梦,他自己也承认不是大多数作者的做法。真正重要的是区分限制性从句和非限制性从句,并正确使用逗号。
less与fewer:对可数离散名词用"fewer"是更精确的选择,但"less"在可数名词上的使用有千年历史,对单数名词(one less car)和计量单位(fewer than five miles听起来很别扭)尤其自然。"ten items or less"不是语法错误。
句首不能用And、But:伪规则,教学工具被误当语法规则。平克在全书用了上百个以and或but开头的句子。
between you and I:从树形结构看,介词宾语应该用宾格(me);但并列结构不遵循普通短语的中心词逻辑,很多细心作者也一直这么说。算是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但不是十恶不赦的错误。
几个可迁移的操作原则
以下是从全书中提炼出的、可以直接用于修改自己文章的原则,不依赖对理论的完整掌握:
先轻后重。在并列、句内次序或段落内,把短小简单的放前面,把沉重或信息量大的放后面。这符合认知的处理顺序:处理笨重短语时,其他任务已经完成。
先主题,再评论;先已知,再未知。句子开头放读者已经在想的东西,句尾放新信息。否则新信息突然出现时,读者需要把它悬浮在短时记忆里,等待后面的背景信息来容纳它。
被动语态有合理用途。它允许作者引导读者的注意:把不重要的施事者留在句子末尾或省略,把读者正在关注的对象留在主语位置。消灭所有被动语态的编辑,会打断叙述中的注意力流向。
僵尸名词(名词化)的诊断。把"做出确认"改回"确认",把"实施延期"改回"推迟"——鲜活的动词告诉读者谁在做什么,名词化把行动者藏起来,让读者看不到故事在发生。但有一种情况名词化是必要的:已经叙述过的事件在下一句作为已知信息被引用时,"这次取消出乎意料"比"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取消了"更连贯。
大声朗读。朗读时感到拗口的句子,别人几乎肯定难以理解。这个方法可以定位花园小径和句法问题,因为口语的韵律和句法结构有系统性联系。
请人看草稿。知识的诅咒无法完全通过"想象读者"来克服,因为你的想象是以你自己的知识为素材的。真正从外部获取反馈——哪怕只是一个与目标读者相似的朋友——才能发现你自己看不见的盲区。
几条边界
平克的框架有几处需要注意的边界,不是书中的弱点,而是使用这本书时应当意识到的限制:
古典风格是一种理想的姿态,不是所有文字的标准。学术论文、法律文书、政策报告有各自的惯例和读者期待。平克自己也说,古典风格不是唯一的写作方法,只是解药——是对最常见的烂习惯的矫正,而不是所有好写作的唯一形式。
"先知道真相,再写出来"的要求同样是一种姿态,而非字面的写作程序。没有作者在动笔之前就完全想清楚了,但好的草稿修改过程,目标之一就是让最终文章看起来像作者早有成竹。这是一个结果描述,不是写作建议。
书中大量例子来自英语,第六章关于具体语法规则的部分,许多细节与中文写作没有直接对应关系。但更深的机制是通用的:知识的诅咒、树形结构认知、连贯性的来源、否定陈述的认知代价——这些在任何语言的写作中都成立。